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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麻类纤维公证检验系列文书的修改及补充规定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纤维检验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29
【实施日期】 2006-04-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麻类纤维公证检验系列文书的修改及补充规定
 
 
各麻类纤维公证检验承检机构:
  麻类纤维公证检验试点工作实施以来,一切进展顺利。为进一步完善麻类纤维公证检验试点工作,现将麻类纤维公证检验有关文书(《麻类纤维公证检验证书》)进行修改,补充《麻类纤维公证检验衡重记录单》、《苎麻精干麻外观品质检验记录单》。各麻类纤维公证检验试点工作承检机构,要严格执行《关于开展麻类纤维公证检验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纤局综发[2005]46号)的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的麻类纤维公证检验试点工作。
中国纤维检验局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麻类纤维公证检验证书
中国纤维检验局统一格式
任务编号:  年月日

产品名称

报验企业

麻类

交易双方对公证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公证检验结果五日内

检验依据

供货方

麻纤维产地

麻纤维生产企业

报验号

扦样地点

包数

重量(吨)

检验结果

苎麻精干麻

纤维线密度

Nm

束纤维断裂强度

g/d

dtex

Nm

   cN/dt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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