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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做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信息交流和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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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发文字号】 中就培发[2006]10号
【发布日期】 2006-04-28
【实施日期】 2006-04-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做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信息交流和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就培发[200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教学研究室,有关行业教学指导组织,全国职业培训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的精神,推动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以下简称“教研”)工作,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委托,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决定加强教研信息交流工作,继续做好2006年度教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研信息交流工作
  为搞好教研信息交流工作,经研究,部中心决定在中国劳动力市场网(www.lm.gov.cn)上开辟“教研教改”专栏,将以专栏作为平台开展教研有关信息交流工作。专栏将适时登载劳动保障部、劳动厅局、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研教改新举措和新信息,教研教改的先进经验和方法,优秀教研成果上报和评选也将通过网上专栏进行,历次参评获奖的优秀教研成果的名录和部分内容也可通过专栏进行查询,同时各地还可通过专栏向部中心申报课题。
  为共同搭建好这一信息平台,请各地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切实重视对教研的宣传工作;(二)设专人(联络员)负责教研宣传和信息采集工作,并将联络员有关信息填表(见附件1)报部中心;(三)组织本地方、本行业及时向部中心报送有关信息;(四)有教研相关网站的地方要主动与部中心联系,做好与专栏的链接工作;(五)组织好本地区、本行业的一些重点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网站与专栏的链接工作。
  二、重点课题申报工作
  部中心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现状,拟定了《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重点课题选题目录》(见附件4)。各地方和行业教学指导组织本地方和本行业的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此目录中选择申报重点课题。申请承担重点课题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制定研究方案和计划、完成时间、经费预算等,并按要求填报《职业培训重点课题申报表》(此表可从“教研教改”专栏上下载)向部中心申请立项。重点课题由部中心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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