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2005年各地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检查结果的通报 国土资信办发〔200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切实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的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实施政务公开,根据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5)10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在组织各地自查的基础上,近期组织人员通过国际互联网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州、盟)及部分县(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积极畅通信息渠道,充实信息内容,提高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和信息服务质量,全国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均已建立对外服务网站,实现了不同程度的政务信息公开,发挥了网站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机制逐步形成。上海、重庆、广东、陕西、北京、辽宁等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充实、质量较好(见附件1)。 在《通知》要求的政务公开项目中,与2004年相同项目的公开率和公开质量均有所提高。32个省级单位均公开了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政策规章、用地审批和采矿权审批的依据、要件、程序和时限以及公益性地质资料等,公开率为100%。31个省级单位公开了土地、矿产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缴纳时限,公开率为97%,比去年增加了28%,是公开率增幅最大的项目。有30个省级单位公开了探矿权审批和资质审批的依据、要件、程序及时限,公开率为94%。有26个省级单位公开了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处罚依据、程序和时限,公开率为81%。半数以上的省级单位公开了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依据、程序、要件及时限等。在今年新增的检查项目中,资质审批依据、要件、程序和时限以及可公开的地质资料等2个项目公开率分别为94%和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