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金融生态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6]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十一五”期间金融生态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十一五”期间金融生态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全面巩固信用环境专项治理成果,不断拓展和深化金融生态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经济结构升级、扩大规模、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得到全面加强的关键时期。为构建和谐友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实现我市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现就“十一五”期间金融生态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优质、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为宗旨,以培植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公民和诚信社会为载体,统筹规划,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立足治本,力争在3至5年的时间内,把我市建成中部地区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充分发展、和谐共赢的优质金融生态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