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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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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泰政办发[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4-27
【实施日期】
2006-04-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6]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以旅游业为龙头的服务业发展步伐,调整旅游产品结构,拉长旅游产业链,尽快把我市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市政府确定2006年为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年,对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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