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2006年)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04-27
【实施日期】 2006-04-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2006年)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  1999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1999)18号)印发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本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各级领导同志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和推动工作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四个服务”,大力推进政府管理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新形势,对政府系统信息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网络等现代媒体以及其他信息渠道的快速发展,对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带来了新挑战。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统筹整合全市信息资源,体现“大信息”理念,重视信息战略研究和基础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做好本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向各级领导同志提供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信息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指导思想
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市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和全市中心工作,以努力走在全国政府系统前列为目标,统筹整合全市信息资源,规范信息报送程序,加强信息的指导性、针对性、超前性和时效性,以短小精悍、反应灵敏、数据真实、重点突出为主要特色,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水平。
  做好新形势下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首都意识和全局观念,按照“提高认识、摆正位置、调整方法、落实责任、创新机制、规范有序”的要求,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真正成为各级领导同志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依据、指导工作的重要平台和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