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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宣传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国青少年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科学精神教育诗歌朗诵活动的通知
【字体: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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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
【发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及其下属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27
【实施日期】
2006-04-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国青少年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科学精神教育诗歌朗诵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宣传部,教育厅(教委),团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在全国广大青少年中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科学精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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