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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加油站及其他所属全资分支机构管理问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函[2006]414号
【发布日期】 2006-04-27
【实施日期】 2006-04-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加油站及其他所属全资分支机构管理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各大区和省级石油公司所属汇总(合并)纳税加油站,及其他所属全资分支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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