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体委党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暂行规定》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党组
【发文字号】
体党字〔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4-26
【实施日期】
2006-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体委党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暂行规定》的通知
体党字〔2006〕13号
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国家体育总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国家体育总局实际,总局党组制定了《国家体育总局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暂行规定》,并经2006年4月12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