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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深化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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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6〕45号
【发布日期】 2006-04-26
【实施日期】 2006-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深化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政办〔2006〕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昆明市深化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昆明市深化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深化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性伤亡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根据国家、省关于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职责,提高对高危行业的安全控制能力,严格监管,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追究。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生,逐步建立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市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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