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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6年“五一“期间医疗卫生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26
【实施日期】 2006-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6年"五一"期间医疗卫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及附属医疗机构,局属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的事前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五一”期间安全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各项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卫生系统实际情况,现对做好2006年“五一”期间医疗卫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应急医疗保障和医疗救治工作
  (一)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值班制度,确保联系渠道畅通。节日期间实行党政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市医疗急救中心要加强节日期间的车辆调度工作,确保及时出车。各急救中心(站)和医疗机构急诊科要24小时保持工作状态,在保证日常医疗急救工作的同时,确保能够随时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各种灾害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切实加强急诊室、病区、手术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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