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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关于召开酒类流通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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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26
【实施日期】
2006-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关于召开酒类流通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经过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努力,多方协调,全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已全面启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沟通和协调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并结合2006年工作安排,提倡科学饮酒,推动酒类行业自主品牌发展,决定召开酒类流通工作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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