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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管理司关于印发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应急准备与辐射防护专项检查报告的函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管理司  
【发文字号】 国核安函〔2006〕18号
【发布日期】 2006-04-25
【实施日期】 2006-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管理司关于印发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应急准备与辐射防护专项检查报告的函
国核安函〔2006〕18号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及其细则要求,2006年3月27日—29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对你单位的应急准备与辐射防护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单位。请根据检查报告中提出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核设施的安全。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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