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实蝇和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和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质检动函〔2006〕245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自2000年以来,总局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检疫性实蝇监测体系,通过各局共同努力,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9号),加强和完善我国外来有害生物防御体系,推动水果等农产品扩大出口,现就2006年全国实蝇及其他外来有害生物监测和调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制定的《2006年全国实蝇监测点分配计划》(见附件1),继续做好2006年的实蝇监测工作。根据2005年各地的监测结果,为提高监测效率和质量,2006年监测布点原则上按2005年方案进行,适当调整黑龙江、吉林、宁夏和甘肃检验检疫局辖区内的实蝇监测点数。 二、继续加强对来自红火蚁发生国家或地区的种子、草皮、苗木、花卉、栽培介质、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