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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本)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旅游局  外交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25
【实施日期】 2006-04-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本)
(国家旅游局、外交部2006年4月25日发布)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国家处置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规范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障中国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其合法权益。
  1.2 编制依据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部门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过程中生命财产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的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本预案遵循《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的基本原则。同时,结合旅游应急救助工作实际,坚持如下原则:
  (1)以人为本,救助第一。以保障出境旅游的中国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准则,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尽力提供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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