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五一”黄金周和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水明发(2006)11号 部直属长江水利委员会(武汉)、黄河水利委员会(郑州)、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蚌埠市)、珠江水利委员会(广州)、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松辽水利委员会(长春)、太湖流域管理局(上海)、其他部直属单位(自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乌鲁木齐),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自发)、中国水利投资公司(自发): 2006年“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今年汛期也即将来临,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为确保水利安全生产,现根据水利行业特点,提出加强“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