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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在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现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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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环办函〔2006〕215号
【发布日期】 2006-04-24
【实施日期】 2006-04-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关于在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现场活动的通知
环办函〔2006〕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总局定于2006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在全国各级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中开展“捐闲置物品,过绿色生活,建环境友好型社会”主题宣传活动,该活动由总局宣教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内容
  由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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