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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开发性金融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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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开发银行  共青团中央  
【发文字号】 中青联发[2006]23号
【发布日期】 2006-04-21
【实施日期】 2006-04-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开发银行、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开发性金融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中青联发[2006]23号

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我国现代化历史进程中的重大战略任务,引导和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国家开发银行、共青团中央决定共同组织实施“开发性金融志愿服务行动”(以下简称“开发性金融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开发银行的融资优势和共青团组织的组织协调优势,通过志愿者为农村和农户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发挥开发性金融的先锋、先导和先进作用;在青年、农户和开发银行之间搭建合作平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智力支持和金融服务,积极促进西部基层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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