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国青年创业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青办联发[200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树立、表彰、宣传青年创业典型,进一步推进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引导广大青年艰苦奋斗,自主创业,在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创造新的就业岗位,为促进国家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开展第三届“中国青年创业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中国青年创业奖”的评选对象是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或再就业,并为社会创造了一定就业岗位的青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