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征求对《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卫医疗便函〔2006〕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促进医院端正办院方向,牢记服务宗旨,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我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 2006年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并制订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06年4月30日前反馈我部医政司医疗质量评价管理处。 联系人:刘书研、李大川 联系电话:010-68792413、68792211 传真:010-68792513 E-mail:mohyzsylc@yahoo.com.cn 或 mohyzsylc@sohu.com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05年在全国开展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对于促进医院端正办院方向,牢记服务宗旨,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完善措施,继续推进。为此,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 2006年要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坚持把注重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针对医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落实院长责任、规范医师执业、严格收费管理、加强评价监管为重点,探索建立规范医院管理和医院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使群众亲身感受到医院管理带来的实际利益。 二、活动范围 2006年医院管理年活动范围为全国各级各类医院,重点是各类公立医院。 三、工作目标和重点要求 (一)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重点要求: 1、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诊疗护理规范,做到依法执业,规范行为。 按照《执业医师法》规定,对下列行为严肃处理并予以公示: ①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②由于不负责任,延误危急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③严重医疗事故; ④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⑤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⑥未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