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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48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18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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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字号】
劳社部函[2006]53号
【发布日期】
2006-04-19
【实施日期】
2006-04-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公布48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18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劳社部函[2006]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经专家评审,北京市仪器仪表技工学校等48所技工学校达到《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确认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天津市公用技工学校等18所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确认为高级技工学校。现一并予以公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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