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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巡回督察、督办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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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财厅〔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4-18
【实施日期】 2006-04-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巡回督察、督办机制的通知

 
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工作,各级政府、各高等学校和有关金融机构积极推动,狠抓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新机制的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局面发生了显著变化。但同时也存在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有些地方、高校发放额度仍然偏低等问题。为督促各地、各高校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按新政策、新机制运行的工作,同时,指导和帮助各地、各高校加强对新机制实施前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4月起,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巡回督察、督办机制。为确保巡回督察、督办机制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督察、督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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