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月31日下午,国务委员、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至立主持召开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实施工作方案》),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现将经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工作规则》和《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参照执行。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2006年3月31日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做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的组织实施工作,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对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促进《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有关重大问题;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实施工作督促检查。 二、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一)全体会议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部署《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中的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