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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保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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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赣保监发〔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4-17
【实施日期】 2006-04-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保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中国信保南昌营业管理部,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
  现将《江西省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制订和完善本公司“十一五”发展规划,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发展保险,和谐社会”的目标,实现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做出更大贡献。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江西省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

  为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保险业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建立创新型行业,策应江西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从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目标,促进江西省保险业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做出更大贡献,现制订《江西省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
  一、江西省保险业的发展现状
  (一)“十五”期间江西省保险业的成就
  1、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十五”期间,江西省保险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成为极具活力的朝阳产业之一。2005年保费收入89.79亿元,其中,产险公司保费收入18.09亿元,寿险公司保费收入71.61亿元,政策性业务收入898.72万元,5年来保费收入年均增长26.1%。保险公司总资产由2000年底的40.66亿元增长至2005年底的202.77亿元,年均增长37.9%。截至2005年底,江西省保险密度达到208.00元,保险深度达到2.2%,保险业的发展走上了快车道。
  2、保险机构蓬勃发展。2000年底全省只有4家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253家分支机构,绝大部分市县的产、寿险市场由独家经营。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商业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13家,中心支公司90家,支公司214家,营业部6家,营销服务部1151家;另有政策性保险公司营业管理部1家。专业中介机构从无到有,截至2005年底新增设保险专业中介公司33家,中介分支机构15家,其中,保险代理机构38家,保险公估机构2家,保险经纪机构8家。兼业代理异军突起,截至2005年底,全省兼业代理机构2000家,代理保费收入达到15.38亿元。保险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2005年为4.63万人,比“九五”末期翻了一番多。产业组织结构有所优化,初步形成了多家并存、相互竞争、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市场体系。
  3、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十五”期间,保险业全部实行了分业经营,推动了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的蓬勃发展,在此基础上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改制上市取得进展。国有保险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与中国平安先后在海外成功上市,三家公司在赣的各级分支机构积极开展资产清理,加快机构改革,进行人员调整,完善治理结构,圆满完成总公司部署的各项任务。二是内部管理改革取得进展。各家保险公司强化内控体系,防范经营风险;改进人力资源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吸收新技术,再造业务流程,提高承保、理赔、客户服务能力。内部管理走向规范化、集约化、专业化、信息化。三是市场化改革取得进展。稳步推进车险、意外险、人身险等条款费率管理制度市场化改革;产险公司进入了意外险和健康险市场。
  4、创新领域不断拓展。一是保险产品创新,“十五”期间累计向市场投放保险产品730个;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产品功能不断增加。产品结构有所优化,责任险、养老险、健康险得到发展,产品日趋差异化、个性化,寿险公司中非传统险占比已达65%。二是服务手段创新,重组服务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含量,改进服务效率,积极推动以产品销售为中心向以客户服务为中心的转变,提升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三是企业文化创新。各保险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树立核心价值观,开展劳动竞赛,举办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强化诚信教育,以文化建设促进持续发展。
  5、政府监管逐步完善。“十五”期间江西省保险业设立专业监管机构,实现了专业化监管。2001年1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南昌特派员办事处成立,2004年2月6日更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简称“江西保监局”)。自成立以来,江西保监局确立了“有效监管,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寓服务于监管之中。不断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审批制等一系列举措,提供优质监管服务。防范和化解保险经营风险,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全面启动保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培育诚信文化,提高行业形象。积极参与公共安全、道路交通、金融环境、区域规划等地方政策制定工作,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保险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6、行业自律初步形成。2001年6月,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成立。协会成立后,团结会员公司,服务会员公司,实现行业共同利益。规范行业经营,主持订立车险、银邮代理、承运人责任险等项自律公约,组织签订航意险、建工险大项目等共保协议。通过举办公共宣传、文艺演出、汇展、签名等活动扩大保险宣传,弘扬诚信文化。开展行业内信息交流,拟定保险行业代理人诚信管理等文件。初步形成了政府监管、公司内控、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保险监管体系。
  7、社会效益日益增强。一是经济补偿功能不断增强。2001-2005年年均提供风险保障10525.48亿元,累计支付赔款和给付73.10亿元。二是支持经济发展功能增强。长期为各行各业提供防灾防损服务,大力拓展住房、汽车相关保险,策应地方经济的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战略。累计上缴税金6.34亿元。三是有效行使了社会管理职能。大力发展具有社会效益的医疗险、养老险、责任险等险种,并在“非典”期间为全省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四是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新增2.6万个就业岗位,支持了地方政府改革政策的实施。关心公益事业,累计向社会捐款370万元。
  (二)发展中的不足与制约因素
  江西保险业在“十五”期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保险业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及人民群众需求的矛盾仍然突出,业内改革及完善市场机制的任务仍然艰巨。一是业务规模偏小,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分别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2% 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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