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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06年第1季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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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质检监函〔2006〕205号
【发布日期】 2006-04-17
【实施日期】 2006-04-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06年第1季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质检监函〔2006〕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2006年第1季度质检总局重点对食品、日用品、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以及装饰装修材料进行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2006年第1季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6年第1季度抽查了71类3088家企业的3448种产品,有2416家企业的2747种产品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9.7%。其中,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以上的有26类,80%至89.9%的有14类,70%至79.9%的有10类,60%至69.9%的有11类,60%以下的有10类。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的抽样合格率分别为91.5%、80.8%、72.5%。
  本季度跟踪抽查的产品有63类,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88.7%。其中,微波炉、家用及类似用途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电热水壶、儿童服装、配装眼镜等20类产品的抽样合格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家用电动洗衣机、糖果、纸尿裤等21类产品抽样合格率基本保持稳定;普通照明灯泡、柴油机、大衣、山葡萄酒、饲料粉碎机等16类产品抽样合格率呈波动态势。
  本季度主要抽查了以下产品:
  一是重点抽查了20类食品,包括食糖、食用盐、茶叶、黄酒、挂面等,占本季度抽样产品类别总数的28.2%。
  二是重点抽查了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17类日用消费品,占本季度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23.9%。包括微波炉、不粘锅、洗面奶、儿童服装、普通照明灯泡等。
  三是抽查了16类工业生产资料,占本季度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22.5%。包括工业碳酸钠、铅锭、轴承钢材、机械压力机、电加工机床等。
  四是对11类农业生产资料进行了抽查,占本季度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15.5%。包括磷酸铵、磷肥、农药杀虫剂、配合饲料、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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