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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做好小麦购销工作稳定市场价格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14
【实施日期】 2006-04-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做好小麦购销工作稳定市场价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财政厅(局)、农发行分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2005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在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同时,积极做好粮食购销工作,加强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努力保持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为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最近一段时期,小麦市场价格出现季节性下跌,为了保持小麦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稳定当前小麦市场价格的重要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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