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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印发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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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建设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财政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土资源部  
【发文字号】 发改运行[2006]609号
【发布日期】 2006-04-13
【实施日期】 2006-04-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印发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改运行[2006]6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建设厅(委)、商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质监局、环保局:
  水泥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原材料。近年来,我国水泥工业发展很快,但存在总量过剩、结构不合理的矛盾。推进结构调整是“十一五”期间水泥工业重大而艰巨的任务。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及国务院颁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精神,结合当前水泥工业发展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详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国家环保总局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

  水泥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原材料。"十五"期间,我国水泥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2005年水泥产量10.6亿吨,五年平均增速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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