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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区域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工作,严格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市[2006]81号
【发布日期】 2006-04-12
【实施日期】 2006-04-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加强区域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工作,严格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意见
建市[2006]8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上海、天津、重庆市规划局,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为适应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制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实现城乡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区域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工作和严格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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