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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春夏季食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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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质检执函〔2006〕195号
【发布日期】 2006-04-10
【实施日期】 2006-04-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春夏季食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的通知
国质检执函〔2006〕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期食品制假出现一些新动向。一些不法企业在食品中掺入硼砂等非食用物质,在葡萄酒、植物油中掺杂使假,使用回收“三片”马口铁罐灌装饮料,加碘盐缺碘及制假,非法使用非B瓶的捆扎包装销售啤酒导致啤酒瓶爆炸伤人事故时有发生等。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安全,总局决定从4月起至7月,以上述违法行为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春夏季食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厉查处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各种违法行为。一是重点检查可能使用硼酸钠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严厉查处食品中掺入硼酸钠的违法行为。硼酸钠俗称硼砂,国家标准没有允许作为食品添加剂。硼酸钠毒性较高,连续摄入会在人体内蓄积,破坏中枢神经与消化系统而导致中毒。一些企业片面追求某些食品的蓬松口感,生产加工沙琪玛、粽子、糕点、腐竹、肉(鱼)丸等食品时,违规添加硼酸钠。二是组织查处加碘盐缺碘和食盐制假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偷工减料、以普通食盐冒充加碘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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