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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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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科学技术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教育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发文字号】 劳社部函[2006]54号
【发布日期】 2006-04-09
【实施日期】 2006-04-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委),国防科工委(办),总工会,机械行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落实“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和“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推动职业院校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数控高技能人才培养,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防科工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决定共同举办第二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活动(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工种)和范围
  大赛设置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和加工中心操作工三个竞赛职业(工种)。
  大赛分为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三个组别。其中,学生组分为高等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和高级技校技师学院三个小组。
  二、参赛人员
  凡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职业院校教师,在校的(含应届毕业生)高职、高专、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学生以及中专、技校和职高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组别和职业(工种)的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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