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活动和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建城[2006]7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天津市建委,重庆市市政管委,海南省、北京市、上海市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今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的活动时间是5月14日至5月20日,宣传主题为“推进循环用水,创建节水型城市”。为切实做好今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把节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城市节水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节约用水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和评价体系,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健全节水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力争新增工业用水量的一半靠节约用水解决,2007年底前基本完成对运行超过50年及老城区严重漏损的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十一五”期末缺水城市实现再生水利用达到20%以上。各地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大节水投入,推进节水技术进步,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水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大幅度减少水资源消耗,促进水资源从开发利用—污水排放的单向利用向循环利用转变,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