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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政策研究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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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安监总政法〔2006〕55号
【发布日期】 2006-04-06
【实施日期】 2006-04-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政策研究工作的意见


  安全生产政策反映了党和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重大原则和阶段性对策措施,对于调节安全生产领域的经济社会关系,调动企业、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和长效机制具有重要作用。要扭转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加快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政策治本和政策导向作用,做好政策研究工作,尽快形成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政策体系。近年来,随着安全生产的不断加强和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持续深入,安全生产政策工作也取得了长足进展,相关方针政策正在逐步完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系统阐述了国家在产业结构调整、安全投入、专项整治、安全科研和技术开发,以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伤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明确了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提高事故伤亡赔偿标准三项经济政策,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财政部就此联合下发了实施办法。国务院下发的一系列重要文件,明确了国家对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关闭整顿的政策,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入股煤矿清理纠正的政策,以及防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政策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在提高事故赔偿、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煤矿瓦斯治理和关闭整顿、煤矿资源整合、商业保险进入安全领域等方面,也制定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经济政策,起到了较好作用。
  目前安全生产政策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主要是:一些单位的负责同志重视程度不够,不善于运用政策来指导推动工作,不能够把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大政方针与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政策研究工作特别是经济政策研究比较薄弱,研究水平不高,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一些研究项目选题重复,研究报告内容迂阔空泛甚至抄袭套用,政策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也不够;现行的安全生产政策尚缺乏应有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政策体系远未形成。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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