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叶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度国家烟叶实物标样审定会的通知 各有关省烟叶公司(处)、省级中烟工业公司烟叶主管部门: 为提高我国烟叶收购和工商交接质量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烟叶标准,切实做好国家烟叶实物标准样品的制定和审样工作,推进全国烟叶收购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进程,定于2006年4月21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国家烟叶标准标样审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内容: 1、审定各烟叶产区烤烟、白肋烟、香料烟的国家烟叶实物标准样品(各产区送审标准标样数量见附件1)。 2、审定替代进口项目烟叶收购标准实物样品。请替代进口项目28个试验县准备烟叶实物样品。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产区省级公司、重点烟叶产区分公司烟叶收购和等级质量负责人;浙江、湖北、川渝、安徽、江苏、河北、湖南、江西、广东、贵州、山东、陕西、河南、云南、广西、福建中烟工业公司、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负责烟叶质量工作人员(会议代表名额见附件3);替代进口项目28个试验县的项目等级质量主管;部分全国烟草标准化农业分技委委员(名单见附件3);全国第二届烟叶分级技能大赛前20名(名单见附件4)。 三、其它事项: 1、严格执行《烤烟实物标样》(YC 25-95)的规定,规范烟叶样品制作和审定程序。各省级公司、地市级公司要根据国家局分配的审定计划(附件1~2)及早做好烟叶样品原料的挑选、制作、包装等工作,确保送审的烟叶样品等级全、数量足,能够全面体现产区烟叶的质量特点及替代进口烟叶项目对烟叶质量的要求。 2、落实烟叶样品制作技术负责人制度。各产区送审的烟叶样品要由烟叶样品产地技术负责人填写送审烟叶标准样品填报单(附件5),说明烟叶样品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