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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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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函〔2006〕328号
【发布日期】
2006-04-04
【实施日期】
2006-04-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江苏、浙江、江西、湖南、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北京、天津、吉林、江苏、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省(直辖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关于2005年度技术开发费提取比例的请示》(通股发(2005)91号)。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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