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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2006年农户收入上半年预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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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经〔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4-04
【实施日期】 2006-04-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农业部关于印发《2006年农户收入上半年预报方案》的通知
农办经〔200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业厅(局)、农(经)委、农研中心经管处(局、站):

  农户收入预测统计是农村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各级领导及时和全面了解农民收入增长情况、制定农民增收政策、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现将《2006年农户收入上半年预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调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代表性,并按时填报。

  联系人:李跃新

  联系电话:010-64193167

 

二○○六年四月四日

 

2006年农户收入上半年预报方案

 

  一、目的:从总体上及时把握和判断农民收入增长情况及来源,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参考,特制定本方案。

  二、调查内容:主要对农民收入状况及其来源和农民家庭经营各业收支状况进行调查。农户收入来源按家庭经营、报酬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类,设计指标29个。具体见《农户收入情况预报表》表式和《农户收入情况预测报表指标解释》所示。

  三、调查方法:采取抽样调查方法。各省、区、市每个地级市选择2个县,每个县选择2个村,每个村选择25个农户。调查县和调查样本村的确定,以上年农民人均所得水平处于该地区中等水平为标准。调查应选择上年农民人均所得水平处于该村中等水平的农户为样本户,同时兼顾农户家庭经营的类型。

  四、调查的组织:农业部经管总站信息统计处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两级农经机构负责本区域内方案的组织实施。县级农经机构负责调查样本村、农户的选择、方案的布置、调查员的培训、原始调查数据填报及审核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调查、上报时间及报表填报方式:

  1、调查、上报时间:5月15日至5月30日进行,调查数据经审核后录入、逐级上报,于6月15日前报农业部经管总站信息统计处。

  2、报表填报方式:继续使用2005年农业部经管总站信息统计处统一开发的《农户收入情况半年预报》调查软件,并通过计算机网络逐级上报。(农业部经管总站邮箱地址:JGSHLW@AGRI.GOV.CN)

  

  附件1:

农户收入情况预测表

 

                                          单位:元

┌─────────────┬─────┬───────┬─────┐

│      项     目│  代号  │  金 额   │ 比上年±%│

├─────────────┼─────┼───────┼─────┤

│一、家庭经营收入     │  01  │       │     │

├─────────────┼─────┼───────┼─────┤

│其中:现金收入      │  02  │       │     │

├─────────────┼─────┼───────┼─────┤

│1、农业收入        │  03  │       │     │

├─────────────┼─────┼───────┼─────┤

│其中:种植业收入     │  04  │       │     │

├─────────────┼─────┼───────┼─────┤

│2、林业收入        │  05  │       │     │

├─────────────┼─────┼───────┼─────┤

│3、牧业收入        │  0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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