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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路学会关于做好2006年度“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公路学会  
【发文字号】 公学字[2006]18号
【发布日期】 2006-04-03
【实施日期】 2006-04-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公路学会关于做好2006年度“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公学字[2006]18号
 
 
  为做好2006年度“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工作请按新修订的《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见附件一、二)规定办理。
  二、推荐(申报)奖励项目要严格按《实施细则》和《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填写说明(见附件四)的要求办理。
  1、凡2001年~2005年经过技术鉴定(评审)的科技成果均可推荐(申报)。
  2、项目推荐(申报)书(见附件三)一式4份(其中一份用于归档,其推荐(申报)书及附件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并注明此件归档),同时提供电子版1份。
  3、有关技术资料(如研究报告、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1套。
  4、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价简表(见附件五),每个项目一式25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推荐(申报)书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并与权威部门、单位出具的技术评价证明文件相一致。
  四、申报时间自2006年4月1日至5月31日止(邮件以邮寄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2006年度项目须按推荐(申报)等级交纳技术服务费,每项分别为:特等奖3000元、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请在申报同时汇中国公路学会,并注明款项用途为:2006年科学技术奖技术服务费。
  户 名:中国公路学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建内大街分理处
  账号:0200083309200000151
  六、报送材料邮寄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编:100736
  联系人:中国公路学会办公室  董京霞、张 颖
  电话:010-65293138、 65236729   传真:010-65293139
  电子邮箱:glxh@chinahighway.com
  注: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在以下网址查询下载
     交通部网站:www.moc.gov.cn
     中国公路网站:www.chinahighway.com
     中国交通网站:www.iicc.ac.cn

中国公路学会
二○○六年四月三日

  附件一: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  为了奖励在公路交通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调动公路交通行业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公路交通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科学技术部颁发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规定,科学技术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中国公路学会设立"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
  第二条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和对象:授予在公路交通行业的"技术开发项目"、"社会公益项目"、"重大工程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
  第三条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推荐(申报)、评审、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涉。
  第四条 中国公路学会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可根据情况下设若干专业评审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中国公路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
  第五条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
  第六条 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由理事长会议审查、批准,并以中国公路学会的名义授奖。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接受社会监督。
  第七条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定一次。
  第八条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由下列单位推荐(申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交通主管部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学会),也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公路交通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推荐(申报)。
  第九条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现象,核实后经理事长会议审批撤销其奖励;追回奖状和证书,并予以公告。
  第十条 本办法由中国公路学会负责解释。
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  附件二: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奖励,保证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质量,根据《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国公路学会科学奖的推荐(申报)、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不断进取和自主创新的精神,旨在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公路交通科技事业密切结合,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第四条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推荐(申报)、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是授予组织及个人的荣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权属的直接依据。  
二、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第六条 技术开发项目
  主要指在公路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具有重大市场实用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及其推广应用。
  第七条 社会公益项目
  主要指公路行业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学技术普及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环境保护、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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