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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联合声明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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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土库曼斯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03
【实施日期】
2006-04-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联合声明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的邀请,土库曼斯坦总统萨·阿·尼亚佐夫2006年4月2日至7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两国元首就进一步发展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进行了富有成果的会谈,达成广泛共识。
二、双方一致认为,中土传统友谊是宝贵财富。中土友好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也有利于促进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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