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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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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琼国税发[2006]58号
【发布日期】 2006-10-21
【实施日期】 2006-04-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琼国税发[2006]58号)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以下简称“办法”)下发以来,各地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政策问题,为了正确理解和执行好“办法”,进一步促进我省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省局制定了《海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06年10月21日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规定(试行)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有关所得税税收减免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减免税管理工作要“严格审批、规范管理、权责对称、公开透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工作,促进我省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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