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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关于做好2006年“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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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  
【发文字号】 假日办[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3-31
【实施日期】 2006-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关于做好2006年“五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06年“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旅游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准备工作
  做好假日旅游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是贯彻“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五一”是每年出游规模最大的黄金周,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有关部门和旅游接待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确定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有关工作,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工作机制。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毫不松懈地做好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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