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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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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农业部  人事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人厅发[2006]34号
【发布日期】 2006-03-31
【实施日期】 2006-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印发《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6]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农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市人事局、农业局,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继续教育)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总装备部司令部,有关企业、高校人事(继续教育)部门,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和有关会员单位:
  为推进农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新工程(“653工程”)的实施,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的要求,现将《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事部办公厅、农业部
二00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按照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制定本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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