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土资发〔2006〕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中国矿业联合会,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结合国土资源领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国土资源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分类指导,扎实推进,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涉及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通过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巩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施的成果,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办法,规范市场秩序和行政权力,增强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