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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30
【实施日期】 2006-03-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做好2006 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本次季报”)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 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3 年修订)(以下简称“《季报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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