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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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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30
【实施日期】
2006-03-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做好2006 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本次季报”)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 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3 年修订)(以下简称“《季报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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