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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安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变更)  
【发文字号】 劳社厅函[2006]92号
【发布日期】 2006-03-30
【实施日期】 2006-03-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安排的通知
(劳社厅函[2006]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为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做好2006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现将我部今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总体安排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主题,注重实效。以“技能创新,人才强国”为主题,本着“紧贴生产、注重实效、调控数量、强化质量、提升水平”的工作原则,聚焦高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做好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及相关活动,使职业技能竞赛在培养、选拔和激励高技能人才等方面发挥最大功效。
  二、统筹规划,整体部署。今年我部将在从业人数多的现代制造加工业、现代服务业和信息产业等领域选择部分技术技能含量高的新职业,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竞赛活动。今年将组织国家级一类竞赛活动5项,主要有第二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第二届中国电子商务大赛、全国职工技能大赛、第二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和2006年中央企业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二类竞赛活动21项(详见附件)。这些竞赛主要依托行业、大型企业集团等机构组织开展。
  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今年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的工作计划,统筹部署和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竞赛工作。在广泛开展各类竞赛的同时,适度安排和调控竞赛数量,突出重点赛事,避免低水平的各类竞赛重复举行。同时,要使本地区、本部门的竞赛活动与全国竞赛工作相衔接与同步,并积极参与和支持全国竞赛活动。
  三、加强管理,注重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和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专家队伍,制定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安排,不断提高竞赛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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