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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拟确认48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18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字号】 劳社厅函[2006]99号
【发布日期】 2006-03-30
【实施日期】 2006-03-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公示拟确认48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18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劳社厅函[2006]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经专家评审,北京市仪器仪表技工学校等48所技工学校达到《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拟确认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天津公用技工学校等18所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拟确认为高级技工学校。现一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映。
  联系电话:(010)84207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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