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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6年第一季度全国建筑施工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分析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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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建安办函[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3-30
【实施日期】 2006-03-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印发《2006年第一季度全国建筑施工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分析报告》的通知
建安办函[2006]3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总体稳定,但是建筑施工三级以上重大事故频发。现将《2006年第一季度全国建筑施工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分析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坚决遏制重大事故频发的势头。
  另请有关地区将对本地区第一季度发生三级事故企业作出的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情况(应包括处罚种类、处罚期限、处罚的企业名称、涉及到的事故名称、死亡人数等)于2006年4月7日前通过传真上报我部质量安全司。
  传真号码:010-68325148

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2006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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