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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过渡期车辆购置税业务操作说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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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函[2006]300号
【发布日期】 2006-03-28
【实施日期】 2006-03-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过渡期车辆购置税业务操作说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征管办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为了解决现行车辆购置税征管软件与征管办法不匹配的问题,确保在过渡期征管办法的顺利实施,现将《过渡期车辆购置税业务操作说明》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过渡期车辆购置税业务操作说明
  现行的过渡期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征管软件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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