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设想和有关要求》的函 国土资耕函〔2006〕0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根据部《关于开展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97号)精神,以及《关于编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42号)的要求,为指导有关县(市、区)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编制好示范区建设方案,部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协调小组编制了《关于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设想和有关要求》(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关于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设想和有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