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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审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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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发文字号】 建市资函[2006]23号
【发布日期】 2006-03-28
【实施日期】 2006-03-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对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审查的通知
建市资函[2006]2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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