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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2006年部分农业项目前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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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计发[2006]5号
【发布日期】 2006-03-27
【实施日期】 2006-03-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农业部关于2006年部分农业项目前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有关部直属单位:
  为做好项目储备,安排好2006年国债投资项目,根据农业“七大体系”建设规划、《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管理规定的要求,我部研究提出了种养业良种工程、植物保护工程、渔政渔港等项目前期工作安排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有关要求开展工作。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2006年部分农业项目前期工作安排意见


  为做好项目储备,安排好2006年国债投资项目,根据农业“七大体系”建设规划、《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管理规定的要求,提出了种养业良种工程、植物保护工程、渔政渔港项目前期工作安排意见(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动物防疫、农村沼气等项目另发通知)。请各地按照意见要求,扎实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为农业项目投资效益的发挥打牢基础,为农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农业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安排的总体思路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项目建设,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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