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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6年三峡库区回水区水华预警和应急监测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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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环办[2006]38号
【发布日期】 2006-03-24
【实施日期】 2006-03-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印发《2006年三峡库区回水区水华预警和应急监测方案》的通知
环办[2006]38号


重庆市、湖北省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三峡库区回水区水华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探索三峡水库蓄水后次级河流回水区“水华”出现的规律,我局制定了《2006年三峡库区回水区水华预警和应急监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2006年三峡库区回水区水华预警和应急监测方案


  2003年三峡水库二期蓄水后,三峡库区部分次级河流出现了多次不同程度的“水华”现象。针对这一问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出了《关于开展三峡库区水质预警和应急监测的通知》(环办函[2004]281号)。按照通知要求,自2004年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三峡库区各有关环境监测站对三峡库区次级河流回水区和坝前水流较缓区域开展“水华”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上述水域定期进行巡查。
  2006年10月三峡水库将开始三期蓄水,水位将升至156米。为继续探索三峡水库蓄水后次级河流回水区“水华”出现的规律,及时获得有效的监测监视数据,掌握河流水质状况和水体营养状态,提早发现,提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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